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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道尊严思想简论
引用本文:乔清举. 儒道尊严思想简论[J]. 社会科学, 2013, 0(4): 107-112
作者姓名:乔清举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中国哲学研究中心;南开大学哲学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儒家生态哲学史”(项目批准号:11AZX006)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在先秦儒家哲学中,尊严并不只是一种外在的威严,也是德性的结果。先秦儒家认为人因其德性而具有尊严,这是德性尊严论,类似于康德的自律尊严论。同时,先秦儒家也强调人的尊严应该有一定的物质条件支撑。老子宣称道具有尊严,可称为得道尊严论。其方法是由被动、无为而致主动,与康德尊严论不同。其缺点是没有为人的欲望划出一条不可再削减的底线,故易导向尊严的破坏。庄子主张任何事物都有相等的尊严,其尊严论是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是对康德思想的突破,有利于建立对自然的生态态度。宋明儒学的道德哲学是超自律论,其尊严思想是超自律道德尊严论。其要点是强调人通过修养功夫使自己的行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够自律。超自律是心与理的纯熟统一,是成圣的必要条件。朱子认为,圣人德盛,具有尊严。

关 键 词:儒家  道家  康德  尊严  超自律

A General Study on the Thoughts of Dignity in Confucianism and Daoism
Qiao Qingju. A General Study on the Thoughts of Dignity in Confucianism and Daoism[J].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2013, 0(4): 107-112
Authors:Qiao Qingju
Affiliation:Qiao Qingju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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