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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学本科教育改革与司法考试相结合研究——以淮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为例
引用本文:张本顺,刘添才.高校法学本科教育改革与司法考试相结合研究——以淮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为例[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
作者姓名:张本顺  刘添才
作者单位: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基金项目:2013年淮北师范大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jy13210);2013年安徽省级质量工程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2013sjjd010);2013年淮北师范大学校企合作实践基地项目“地方高校法学教育实践基地”;2013年淮北师范大学校级自主特色项目“社会管理创新与全球化背景下开放性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摘    要:高校法学本科教育改革与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互为依存的互动关系。坚持法学教育改革与司法考试相结合,既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现实需要,又是法学本科生自身就业的迫切需要。淮北师范大学法学系近些年围绕着司法考试,在法学实践教学体系、法律实务课程设置、教学主体、教学方法等诸多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改革与探索,大大提高了法学本科生的司法考试通过率,丰富了高校法学本科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关 键 词:法学本科教育  司法考试  改革  实践教学  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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