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白居易的《卖炭翁》,是《新乐府》五十首中的一篇。诗人自称,这五十首诗“系于意不系于文。……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喻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律,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这些诗写于唐宪宗元和四年(809),正是白居易做左拾遗的时候。诗人说,在他任谏官期间,他写诗的目的是:“非求宫律高,不务文字奇,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这种主张,和他在《新乐府序》中说的“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是一致的。对于这五十首《新乐府》的评价,意见有所分歧,有人认为,“诗人写出了他一生中最光辉的代表作”。有人认为,“此文《新乐府》,实在未见得成功;天子知与不知,且不说,就文学而论,则五十篇中,真实的可算做好诗的,还不到十篇”。 《卖炭翁》是被人称道的一首好诗。诗题之下,诗人自己标明题旨曰“苦宫市也”。诗人自己说,诗中所反映的内容都是事实,而且是经过核对无误的。为了对这首诗的思想内容正确理解,对“宫市”问题进行一下探讨,看来是很有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