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和中国特色城市化模式——对“地方政府公司化”理论的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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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柱智.土地制度和中国特色城市化模式——对“地方政府公司化”理论的反思[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5):112-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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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柱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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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 社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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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项目“新时代构建中国特色渐进城镇化模式研究”(41300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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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方政府公司化”理论框架难以完全解释建立在中国特色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城市化模式。基于“新苏南模式”的经验研究表明,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市快速发展秩序背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土地制度的优越性。地方政府通过征地制度,把土地作为公有生产资料投入到经济建设中推动经济的现代化,形成政府主导的、公共性的城市开发体制。同时地方政府不断改革完善征地补偿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普遍、公平地实现市民化,促进以人为核心的城市化,形成城市开发的社会基础。苏南的经验对全国后发地区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我国土地制度构建了中国特色的又快又好的城市化模式,不仅促进了城市快速发展,而且有利于国家和农民新型关系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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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制度 征地制度 地方政府公司化 新苏南模式 城市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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