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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诉讼公正及其实现
引用本文:石先钰.论诉讼公正及其实现[J].江汉论坛,2004,6(2):127-129.
作者姓名:石先钰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武汉,430079
摘    要:公正是诉讼制度得以存在的不变基础,确立诉讼公正的价值目标,是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理论、伦理及法律依据的。只有诉讼公正,才能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完善和发展,才能实现实体法律的正义性,而且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也是人民法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生动体现。实现诉讼公正,必须采用相对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提高法官的伦理道德水平,做到程序科学性、法官中立性和对当事人的平等性以及透明性和监督性。

关 键 词:诉讼公正  相对当事人主义  法官中立性  司法伦理
文章编号:1003-854X(2004)02-01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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