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个人与公司实质合并破产的程序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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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瑞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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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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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个人与公司实质合并破产不仅有利于兼顾各方主体利益,而且能够进一步优化我国市场主体的退出机制,充分实现破产制度的效率价值。随着我国个人破产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个人与公司实质合并破产不仅是理论上无法回避的问题,同时也是我国司法实践中业已出现的现实需求,因此有必要对其程序构建展开研究。具体而言,应首先明确个人与公司实质合并破产的价值所在,而后分析合并破产的适用条件,最后,在此基础上进行具体的程序构建,包括个人与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案件的司法管辖、启动模式、裁定程序以及异议债权人的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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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并破产 个人破产 人格混同 公司破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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