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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只能作为基本养老政策补充
引用本文:匡贤明.“以房养老”只能作为基本养老政策补充[J].劳动理论与实践,2013(10):23-23.
作者姓名:匡贤明
作者单位:中国(海南)发展改革研究院经济所
摘    要:“以房养老”早在十年前就已被提起,如今旧事重提。意味着我国目前的养老金资金压力较大.亟须寻求养老模式的创新。目前我国养老产业并不成熟.养老体制“双轨制”仍然存在。只有在健全的、公平的养老体制之下.老人们才愿意把房子抵押出去。

关 键 词:“以房养老”  养老政策  养老体制  “双轨制”  养老模式  资金压力  养老产业  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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