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出质登记制度研究——兼及《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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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璐 高圣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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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5 2.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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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专利权出质登记是专利权质权的生效要件.专利权出质登记应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办理,且可因当事人一方申请而启动.登记机构对专利权出质登记实行形式审查,并辅之以实质审查,尽量保持登记系统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就登记事项而言,出质登记中不应记载专利证书的保管方式、专利年费相关事项以及质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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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利权质权 出质登记 形式审查 实质审查 质押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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