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内容和责任 |
| |
引用本文: | 李琳.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内容和责任[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4). |
| |
作者姓名: | 李琳 |
| |
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浙江杭州310058 |
| |
摘 要: | 2001年5月实施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尚未提及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任务,2004年2月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则明确了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承担监理责任。安全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评价、监控和督察,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范围内。安全监理概念的提出,使建设监理目标管理从…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