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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建议的性质与效力——兼评中国东海部分海域大陆架划界案
作者姓名:刘 亮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湖北武汉430072
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201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历史性权利’的阐释及其在南沙之争中的作用”[CLS(2012)D231]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南沙油气资源开发的法律困境与对策研究”(2013BFX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建议对沿海国划定200海里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具有重要影响,但各国对委员会建议的性质与效力存在争议。从法律性质角度看,委员会建议不仅仅是建议性的,而是一种国际法上的法律行为,能够引起法律后果,产生法律效力,约束提案国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其他缔约国,甚至可能形成习惯法,对非缔约国产生约束力。委员会建议的提出和其效力的产生,还可能受划界争议等例外因素的影响。中国提交东海划界案,一方面在国际法上具有一定的意义,另一方面由于存在划界争议难以从委员会审议中获得有力支持,因此其效果不可高估。

关 键 词:大陆架界限委员会  建议  性质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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