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犯罪的立法模式 |
| |
引用本文: | 李祥金,李功田.票据犯罪的立法模式[J].东岳论丛,2009(2). |
| |
作者姓名: | 李祥金 李功田 |
| |
作者单位: | 1. 山东建筑大学法政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2. 山东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
| |
基金项目: |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
| |
摘 要: | 对于票据犯罪的刑事立法,在世界各个国家的立法例中存在着不同的立法模式,归结起来,主要有四种:刑法典规定型、特别刑法规定型、附属刑法规定型和刑法典与附属刑法规定结合型。在这四种模式当中,使用最多的是刑法典规定型和刑法典与附属刑法结合型。不同的立法模式具有不同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立法模式主要是受本国和本地区的立法传统、金融票据市场的实际需要,以及刑事法律对金融票据市场的规范程度等因素影响。我国1997年刑法对票据犯罪作了比较完整的规定,之前颁布的票据法也就票据犯罪作了具体规定,在立法模式上是刑法典与附属刑法规定结合型。应该说现有的这种立法模式适合我国实际情况。但是,修订后的刑法在有关金融票据犯罪的规定内容上并没有完全和票据法有关规定保持一致。在票据犯罪的法定刑中,无论是自由刑的设置还是罚金刑的设置都有不尽合理之处,有必要加以完善。
|
关 键 词: | 票据 票据犯罪 立法模式 完善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