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 用社会性别方法分析非婚生子女身份的形成、存在和消灭的发展轨迹,不难发现这是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过程:从男性强权、男女形式平等到男女两性实质平等;法律上从对非婚生子女歧视对待、给予形式平等保护到从实质上给予平等保护。从子女利益的角度出发,来确定父母亲生的身份,而不是以父母婚姻关系是否存在来确定子女的婚生与否,实现了亲子立法对传统立法理念的根本突破,此可谓亲子法立法的最新发展趋势。取消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划分,以血缘关系来划分亲子关系的类型,是现代社会越来越宽容、法律规定越来越人性化的表现,也是男女两性平等的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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