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边不亮,西边亮”——“11·21”包头空难在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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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惠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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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包头师范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内蒙古包头014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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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11月21日,东方航空公司一架从包头直飞上海的客机距机场不远的南海公园发生空难。部分遇难者家属不满东航公司提出的赔偿标准,历经波折在美国提起诉讼,继而又转回国内。"11.21"包头空难的遇难者家属在不能得到满意的赔偿情况下,和律师团达成风险代理协议,从而减轻了家属们的诉讼负担。这给我们以启示,应更多地了解外面的法律制度,借鉴以完善我国的立法之外,还要利用外国司法资源为我国受害者提供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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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11.21”包头空难 风险代理 长臂管辖 不方便法院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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