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视域下知情同意权的权利基础及规则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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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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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10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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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项目“生命权的伦理冲突和制度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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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5条首次以民事立法的方式明确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该规则来自于英美法,如何融入我国既有的民事权利体系是个重要问题。关于知情同意权的性质,该权利并非独立的民事权利。民法意义上的“知情”和“同意”两项规则可以从合同关系和侵权责任两个层面分别建构:医疗机构违反告知说明义务可以产生违约责任,除了损害赔偿之外还包括实际履行、解除合同等责任形式;而同意权属于隐私权的范畴,即便没有造成生命健康权的侵害,单纯侵犯同意权本身也可构成独立的医疗伦理型侵权行为。为了便利于患者寻求合理的救济,我们应当准确定位知情同意的权利基础,在我国民事视域下重新建构知情同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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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情同意权 隐私权 民事规则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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