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权利哲学对政治哲学“理性之法”的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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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朝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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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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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和边疆地区青年基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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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政治哲学作为一门规范性的政治学研究,长期面临着自然、道德以及理性三种必然性论辩原则的分离与孤立,处在相互混淆与僭越的窘境之中,却不曾明确究竟何为自身在政治社会实践领域必须坚守并由此得以存身的“理性之法”.黑格尔的权利哲学开创性地重建了政治哲学的“理性之法”,认为世界真理的绝对精神本质在政治社会实践领域体现为个人自由与权利的实现,也就是说,政治世界的真理和正义首先在于个人自身内在的自然、道德及理性三种必然性的自由本性及其客观权利的实现,在其理性认知及论证方法上,即是事实、价值和理性三种必然性原则的历史性辩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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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黑格尔 权利哲学 政治哲学 “理性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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