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是什么类型的规范?——从《儒家机器人伦理》说开去
作者姓名:
吴童立
作者单位: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摘 要:
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的制定是人工智能研究领域的重大议题,大多数人都遵循一种"理想规则主义"的设计思路。然而,这种思路在理论上无法成立,在实践中会带来更大风险,其深层预设是看待人工智能的工具主义态度。实际上,基于因果推理模型的人工智能具有真正意义上的自主性,有充分的理由被赋予道德主体的资格。因此,设置一种关系性规则才能更好地处理人工智能的伦理问题,这要求它们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重要条件就是人工智能主体拥有一定程度的产权。
关 键 词:
人工智能道德主体
儒家伦理规范
理想规则主义
关系性规则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