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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基本原理释论
引用本文:姚建宗,董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基本原理释论[J].学习与探索,2013(6).
作者姓名:姚建宗  董政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长春,130012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研究",吉林大学"985工程"建设项目"当代中国法治",吉林大学"211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与实践"
摘    要:1978年以来的全方位改革开放促进了中国社会各个方面的大发展.伴随着经济发展、政治发展、社会变迁与转型,中国也开始了被称为“中国模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及其法治实践的进程.在这一进程中,中国初步建立起了自己的法律体系,从而也就内在地蕴涵了与中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境况即中国国情直接相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基本原理.在宏观上,这一基本原理主要包括以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当代最新成果为思想指导的法律概念论、法律渊源论、法律价值论、法律责任论、法律运行论和法律发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原理表达了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将法律作为治国安邦的基本方式的政治智慧,是其对自身执政合法性的合乎文明发展基本规律的一种高度自觉的自我认知.

关 键 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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