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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相隐:社会组织项目制何以形成“共谋链”——基于M社会工作机构的观察
引用本文:何东,陈明龙,刘小峰.亲亲相隐:社会组织项目制何以形成“共谋链”——基于M社会工作机构的观察[J].社会工作,2022(1):51-62.
作者姓名:何东  陈明龙  刘小峰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江西洪宇社会工作服务社;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南昌 330022
基金项目:2020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本科高校)一般项目“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的‘志愿服务+劳动教育’模式建构研究”(项目编号:JXJG-20-2-45);2018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与就业绩效关系研究”(项目编号:JXSDJG1820);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社会治理共同体视域下城市社区治理体系重构研究”(项目编号:21SH04);2020年江西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和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社会科学研究方法”项目。
摘    要: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会出现执行偏差现象为既有研究所揭示,但相关行动主体之间何以形成“共谋链”现象?本文通过M社会工作机构执行政府购买的社会服务案例,试图揭示社会组织与属地政府、内部员工以及居民在项目实践中通过“目标替代”形成“共谋链”的社会机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机构通过政府背书来获得稳定的项目资源和生存空间,维护项目发包的委托—代理关系;与社会工作者形成专业建制,完成项目指标,应对委托方的项目验收;通过人情、礼品邀约社区居民完成服务材料,应对项目评估。属地政府的默许与社区居民的支持,使得该“共谋链”成为一种稳定存在的行为模式。研究发现,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强资源依赖和专业化滞后下市场造血能力不足是社会组织项目制出现共谋的结构性诱因,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应通过更为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方式进行。

关 键 词:社会组织  项目制  共谋链  社会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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