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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性与相互性——论康德的义务论与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分野
引用本文:王建军.普遍性与相互性——论康德的义务论与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分野[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8(5):18-22,32.
作者姓名:王建军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哲学系,天津,300071
摘    要:康德的义务论与功利主义伦理学之间的真正区分 ,既不是通常所认为的“利益”上的差异 ,因为康德道德哲学也讲利益的问题 ;也不是通常所谓的“动机—结果”上的差异 ,因为功利主义的行为也有动机的问题。二者的真正差异在于方法论方面。康德为了全面贯彻其先验的方法而在道德领域中强调法则的普遍性 ,而功利主义则“社会利益总量的增加”的原则下 ,立足于个体的立场 ,关注个体间的相互性问题。

关 键 词:康德的义务论  功利主义  普遍性  相互性  动机之利  结果之利
文章编号:1001-5019(2004)05-0018-05

Universality and Reciprocity:the Difference Between Kant's Deontology and Utilitarian Ethic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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