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性与相互性——论康德的义务论与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分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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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建军.普遍性与相互性——论康德的义务论与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分野[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8(5):18-2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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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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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哲学系,天津,30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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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康德的义务论与功利主义伦理学之间的真正区分 ,既不是通常所认为的“利益”上的差异 ,因为康德道德哲学也讲利益的问题 ;也不是通常所谓的“动机—结果”上的差异 ,因为功利主义的行为也有动机的问题。二者的真正差异在于方法论方面。康德为了全面贯彻其先验的方法而在道德领域中强调法则的普遍性 ,而功利主义则“社会利益总量的增加”的原则下 ,立足于个体的立场 ,关注个体间的相互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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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康德的义务论 功利主义 普遍性 相互性 动机之利 结果之利 |
文章编号: | 1001-5019(2004)05-0018-05 |
Universality and Reciprocity:the Difference Between Kant's Deontology and Utilitarian Ethic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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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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