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4年黑龙江省农村人口仅占全国农村人口的2.02%。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3005.18元,比全国平均值略高2.3%,居全国各省(市、区)的第11位。而我省耕地面积占全国耕地面积的9.05%,农户平均经营土地9.71亩[注1],均居全国第一位;人均粮食占有量和出售量居全国第二位(仅次于吉林省),牛奶产量居全国第二位(仅次于内蒙古),可谓为农业资源大省。但是,我省与之密切相关的乡镇企业甚不发达,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尚有很大潜力,在当前和今后,全党全国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又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对此,有如下的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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