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私了不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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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远山.工伤私了不合法[J].老年人,2006(5):5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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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远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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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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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去年.我将身份证和住宅电话号码提供给同事陈某.由他到电信公司领取了一个免费的小灵通。后来才知道.这个小灵通每月必须打足48元的话费,时间为两年半,而小灵通的话费是和住宅电话的话费捆绑在一起的。这就意味着每月我至少要为陈某交纳48元话费。请问:没有我的签字,身份证能代表我与电信公司建立了合同关系吗?电信公司有过错吗?我可以要求解除这个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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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身份证 电信公司 法律责任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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