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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传释词》
引用本文:廖海廷.读《经传释词》[J].湘潭大学学报,1989(3).
作者姓名:廖海廷
摘    要:(一)维惟有及义,维即逮。《经传释词》卷三云:“惟犹‘与’也。‘及也’。《诗、无羊》曰:‘牧人乃梦:众维鱼矣,旐维旟矣。’《笺》曰:‘牧人乃梦见人众相与捕鱼,又梦见旐与旟。’是下‘维’字训为‘与‘,与上‘维’字异义也。《灵台》曰:‘虞业维枞,贲鼓维镛。’下‘维’字亦当训为‘与’,谓贲鼓与镛也。又《书·禹贡》曰:‘齿革羽旄惟木。’《多方》曰:‘告尔四国多方,惟尔殷侯尹民。’《鲁语》曰:‘与百官之政事师尹,维旅牧相,宣序民事。’‘惟’字并与‘与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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