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农村两个文明建设落实到户——关于昌邑县开展文明户活动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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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鲁岩
,邱实.把农村两个文明建设落实到户——关于昌邑县开展文明户活动的调查[J].社会,19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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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鲁岩 邱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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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山东省昌邑县1984年底在农村中普遍开展了“文明户”评选活动,共评出文明户14,300户,占全县乡镇总户数的9.6%。这些文明户既是勤劳致富的先行者,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带头人,因此也称“双文明户”。他们为千千万万农户树立了新的榜样。例如:饮马镇东北村以服装加工和经销为业的于海生、王秀珍夫妇,是全县闻名的万元户。1984年全家收入1.6万元。他家以自己的剪裁缝纫技术在本村带出12家服装加工户,对三乡五里、非亲非故、慕名而来的求教者,包教包会,不收学费,教出了4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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