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下港澳法律之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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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瑞,肖萍."一国两制"下港澳法律之比较[J].江西社会科学,2001(7):129-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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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瑞 肖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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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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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课题:"‘一国两制'与澳门法律问题研究"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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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香港、澳门相继回归后,当代中国法律制度呈现"一国两制三法域"的格局.港澳法律制度虽然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单一制国家之下,具有根本上的一致性和不同程度的联系性,但毕竟是一国范围内不同法域的法律制度,分别体现了英美法风格和大陆法传统.因此,对"一国两制"下的港、澳法律进行比较研究,不仅有助于各法域之间的相互借鉴,而且有利于进一步丰富中国的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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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港澳法 特点 差异 比较. |
文章编号: | 1004-518X(2001)07-0129-03 |
修稿时间: | 2001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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