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可使由之”说所见儒家人道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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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景林.“民可使由之”说所见儒家人道精神[J].人文杂志,201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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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景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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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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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先秦主流价值的奠基与变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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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郭店简《尊德义》等相关文献为我们理解孔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说的本真内涵提供了一个新的认知方向.近年的相关研究,略偏重和纠结于“知”与“强”的对应关系,多从单纯治术的角度来讨论这个问题.“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在古汉语中为一典型的兼语句式.这两个使令动词后加兼语、加谓词性词组构成的兼语句子所表示出的,乃是两种不同的教化方式.“知”与“强”二字亦并非一种简单对应的关系.“民可使由之”之“之”,既非指“民”,亦非指“王”,而是指“王教”、礼乐或“道”.此道、礼乐,是统治者和天下百姓所应遵循的最高原则,而王与民当共由之.旧注理解“民可使由之”的“王教”论域,更接近于问题的本真.《尊德义》通过“道”的本体义与随从、引导诸义间的内在意义关联性,揭示出了其德教原则的形上学根据.“使由之”或“使道之”这种为政、教化的方式,其精神本质就是要把“民”先天所本有的“道”在民自身中实现出来,而其实现的途径,则是“德教”.儒家反对使民“知之”,此“知”应读如字;其所拒斥的正是人主以强力推行其政令那种愚民的暴政.孔子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说,绝非一种单纯为人君谋的统治之术.其将人先天固有之道“还”给人自身,导民由乎自己以实现其自身价值的政治理念,体现出了一种高远的政治理想和切实的人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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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儒家 民可使由之 愚民 王教 德教 教化方式 人道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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