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民族旅游中的民族文化责任
引用本文:冯庆旭.论民族旅游中的民族文化责任[J].天府新论,2015(3):95-98.
作者姓名:冯庆旭
作者单位:宁夏大学政法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受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当代中国民族旅游伦理研究”(项目编号:12CZX068)资助。
摘    要:民族文化在民族旅游中扮演着毋庸置疑的重要角色,各利益相关者均负有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的伦理责任。企业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应摒弃“强势”对“弱势”保护的姿态,这既是对作为民族文化主体的该少数民族负责,更是对人类社会负责。政府民族文化责任,体现在对民族文化保持起码尊重的消极责任,以及为民族文化提供体制化保障的积极责任两个方面。社区应该承担的民族文化责任除了保护之外,还有传承和发展。

关 键 词:民族旅游  民族文化  企业责任  政府责任  社区责任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天府新论》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天府新论》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