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营概念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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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文忠.关于民营概念的界定[J].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01(7):4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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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文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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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200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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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流行的民营经济概念等同于私营经济,固然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无法解释个体户为何不能称为民营企业.若从"民营"作为经营方式看是民间经营,则实行承包制、租赁制等经营方式的国有企业正相符合"民营"称谓.但也不能解释集体所有制企业为何不叫"民营"企业.为此,笔者提出,民营概念应包括三个层次的涵义民营Ⅰ=私营企业,民营Ⅱ=民有企业,民营Ⅲ=非国家经营企业."民营"是一个一词多义的复合概念.这样的认识有助于淡化所有制问题上的公-私界限,建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也有助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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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营 民营化 公有制 |
文章编号: | 1000-8780(2001)07-0046-03 |
Dividing line of the concept on nongovernmental ope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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