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 制订划分农村居民贫富的标准是考查农村经济状况和农民生活的重要内容。它不但直接反映农民收入水平的差异,也是考察政府的一些重大改革政策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依据。对制定农村的发展计划、扶贫政策等措施,估价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现行划分方法的弊端 划分农民贫富标准的现行方法是一个阶段性的静态标准。1982年国家统计局把我国贫富农民的标准由原来的年人均收入100元提高到150元,1985年又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00元以下定为贫困线, 200-500元为温饱; 500-1000元为宽裕;1000元以上定为小康水平,这种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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