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若要深入探讨权利与善的优先性之争,其首要任务就在于发现该问题的实质与核心。权利与善的优先性问题无非是在寻找这两者形成的来源和依据,以此说明何者更为根本或具有基础性。权利与善并非处于彼此对立的两端,所谓的"中间道路"自始就是难以成立的,其甚或会对该优先性问题造成倒逼与激化。社群主义不足以从根本上对自由主义构成颠覆或挑战,其尚不具备站在自由主义对立面的条件和能力。在权利与善的优先性问题上,社群主义者与自由主义者反倒有某种程度的共识与默契。权利与善的优先性问题是在理论层面展开的,但其终归还要体现出高度的实践性特征,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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