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 殷周鼎革,促使人们对君权天授、不可更改的传统天命观念进行反思,"以德配位"成为统治阶级乃至整个社会所认同的天命观念。春秋之际,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正是在此基础上丰富了"命"的意涵,在"天命"落实到人"命"的过程中,用德性消解天的绝对意志所给予个体命运的限定性,从而彰显出人的道德行为的意义。而作为受命主体的个人,将"知命"建立在个体积极的道德实践中,在自我德行的完善里实现对"命"的把握,从而超越对现实的利益得失以及寿命祸夭的恐惧。此外,先秦儒家还将这种知命的道德实践过程与君子这一人格相结合,树立了儒家君子对待"天命"责任、个人"义命"的基本人生态度,丰富了君子的价值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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