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立法真的承认物权行为吗?——以对萨维尼“交付是一个真正的物权契约”之检讨为切入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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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冬.我国立法真的承认物权行为吗?——以对萨维尼“交付是一个真正的物权契约”之检讨为切入点[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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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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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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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萨维尼创立物权行为概念以来,围绕物权行为理论的纷争已数百年。本文首先试图藉由对交付之性质的分析为切入点,借助历史溯源考察的方法,力图还原Traditio(交付)在古罗马法中的真实历史定位(Traditio仅仅作为一种单纯的事实——占有的移转,并不必然包含"移转所有权的意思",因此并非物权行为),继而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通过剖析现行德国民法典之规定,一并检讨萨维尼关于"交付是一个真正的物权契约"之经典论断的合理性。随后深入探讨物权行为到底是什么,经由以上分析,结合我国立法现状,梳理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之相关规定,以期从中窥探我国立法对物权行为理论之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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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行为 物权契约 交付 罗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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