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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演进、政策背景与权利构造
引用本文:肖鹏,王朝霞.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演进、政策背景与权利构造[J].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19(3):109-117.
作者姓名:肖鹏  王朝霞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北京 100083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权分置''下宅基地权利结构的重构研究”(项目号:19YJC820060)、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北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法律问题研究”(项目号:16FXC03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中国宅基地权利结构经历了从单一的宅基地所有权到宅基地“两权分置”再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发展阶段。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存在问题,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普遍存在、宅基地制度改革力度不足,使得宅基地“三权分置”成为中国宅基地权利结构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坚持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的分置主要包括“成员权+用益物权”、“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和“用益物权+债权”等三类权利构造模式。三类权利构造模式在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的分置基础、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表达方式以及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构建等方面均存在较大争议。

关 键 词:三权分置  宅基地所有权  宅基地资格权  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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