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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企业应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
引用本文:曹守晔.国营企业应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J].中州学刊,1986(2).
作者姓名:曹守晔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民法研究生
摘    要:明确社会主义国营企业的法律地位,使它富有生机、充满活力,是我们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关键问题。因此,我们首先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肯定国营企业应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 法人制度同商品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法人制度是民法上特有的制度。它作为上层建筑,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其发达和完善程度与商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随着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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