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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官职业化”
摘    要:正根据深圳市委常委会1月21日通过的《深圳市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法院工作人员将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并对各类人员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法官将直接作为第四类别公务员,单独按照法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以法官等级定待遇。

关 键 词:法官职业化  职务序列  司法行政人员  辅助人员  改革方案  领导职务  管理制度  任职条件  四级  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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