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奥运会与我国国际航空客货运法律制度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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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贺元骅.论奥运会与我国国际航空客货运法律制度完善[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4,25(2):4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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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元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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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管理科学系 四川广汉618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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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在分析奥运会对我国国际航空运输法律制度挑战的基础上 ,认为必须确立电子凭证的法律效力和提高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 ,我国民用航空运输才能充分利用奥运会营造的国际航空运输大市场发展自己 ,壮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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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奥运会 国际航空运输市场 电子凭证 赔偿责任限额 |
文章编号: | 1004-3926(2004)02-0047-05 |
修稿时间: | 2003年11月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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