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洪仁玕--主张中国法律近代化的第一人
引用本文:邱远猷.洪仁玕--主张中国法律近代化的第一人[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2(5):61-66.
作者姓名:邱远猷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北京100089
摘    要:中国法律近代化,即从古代传统封建法律向近代资本主义法律转型。中国法律近代化是从清末变法修律开始的,沈家本、伍廷芳等是中国法律向近代资本主义法律转型的最早实践者。而在此前约半个世纪的洪仁 ,却是在思想上主张中国法律近代化的第一人。其主要内容与基本表征是:一、由人治到人治与近代意义上的法治相结合;二、由法律保护封建自然经济到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三、由刑、法、律到法律,由专制主义、惩罚主义到人道主义、法治主义。

关 键 词:洪仁玕  法律近代化  资政新篇  立法制谊谕
文章编号:1003-2134(2001)05-0061-06
修稿时间:2001年5月9日

HONG Ren-gan--the First Man Maintaining Law Modernization in China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