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废除后的乡村士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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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晓华.科举制废除后的乡村士绅[J].中州学刊,2004(2):11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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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晓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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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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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乡村社会的士绅阶层既拥有一定的科举功名,又有一定的财富,并且还是宗族中有影响的人,他们构成了乡村社会的精英.士绅们在乡村社会的领导地位是凭借其所拥有的一系列政治、经济以及文化资源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科举制的废除中断了士绅阶层的产生机制,然而在一定的时间界限内,士绅们凭借其所掌握的政治、经济、文化资源从而在新的权力机构中仍然居于领导地位,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仍然是乡村社会的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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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科举制 士绅 乡村精英 |
文章编号: | 1003-0751(2004)02-0110-03 |
修稿时间: | 2002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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