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信任培育的基本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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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厦门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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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信任的缺失是中国法治面临的巨大难题。而法律信任的培育,则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取决于法律自身的良善性,还与一个社会的文化传统、物质环境、主体心理和社会体制等密切相关。我国法律信任的培育,可以从四种基本路径着手:一是以人格信任取代关系信任的社会文化进路,二是强化和促进经济平等的物质环境进路,三是早期信任人格塑造的主体心理进路,四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体制性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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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信任 人格信任 经济平等 人格塑造 司法公信力 |
Basic Paths of Nurturing Trust of Law in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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