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界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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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平学.宪政界说[J].社会科学研究,19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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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平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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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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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者比较了中西方学者关于宪政概念的各种论述,提出了宪政的定义为:宪政是以宪法为起点、民主为内容、法治为原则、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和政治过程。并辨证地分析了宪政与宪法、宪政与民主政治、宪政与法治、宪政与人权的四对关系,指出了宪法是依赖宪政来得以实施和维护的,宪政是判定民主政治的基本标尺,是实现法治的基本依托,是法定人权向实有人权转化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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