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的合同效力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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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锐.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的合同效力研究[J].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8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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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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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 行政法学院,重庆,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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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抵押物的转让,我国的民商事立法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由于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核心用词为"不得转让",引起了学界对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合同效力问题的争论.本文认为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的合同有效.司法裁判时应尽量注意相关法律适用上的体系性协调,对《物权法》中限制抵押物转让的条款应作符合整体价值目标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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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抵押物转让 合同有效 法律适用 |
Contract Effectiveness Research on Transferring the Mortgaged Property without Cons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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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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