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下岗职工隐性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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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隐性就业课题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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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71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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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隐性就业者约占下岗职工60%左右。为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使隐性就业显性化。隐性就业原因:(1)两种就业体制并存,职工为兼得两者利益。(2)就业市场化、法制化未充分贯彻,劳动合同制源于形式,没有以法规范就业、失业。(3)主张与国企脱离劳动关系高额补偿,否认再就业工程特殊社会保障的舆论和实践。(4)舆论简单化,管理滞后、断裂。(5)对隐性就业两种状况、两种观念缺少区别对待。对上述各项提出相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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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隐性就业 就业市场化 就业法制化 经济补偿 就业状况 就业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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