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堰市公交民营化改制看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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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伟.从十堰市公交民营化改制看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J].决策探索,2009(6):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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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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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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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3月24日,张朝荣的温州市五马汽车出租公司与十堰市政府正式签订收购协议。按照协议,十堰市政府所持有的国有资本全部退出公交公司,张朝荣以3931万元的价格收购国有产权。作为国内首例市州级“城市公交整体民营化改革”,十堰市“公交民营化”一开始就被赋予了“标本”意义,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赞誉。但在实践中,企业亏损日益严重,职工待遇下降。十堰市委、市政府决定:收回十堰市公交集团公司的城市公交特许经营权。至此,在十堰市推行了5年、曾经是全国首家的城市公交整体民营化改革,正式以“夭折”的结局尴尬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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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用事业民营化 十堰市 民营化改制 民营化改革 收购协议 城市公交 公交公司 特许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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