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40 年来中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体系的变迁可以归纳为三个阶段,即政府财政明显缺位阶段(1978—2002 年)、公共财政逐步覆盖阶段(2003—2013 年)和走向城乡一体化阶段(2014 年至今)。在农村改革启动之后的相当长时期内,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政策的实质仍然是人民公社时期政策的延续,政府财政并没有在公社解体后相应承担起提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 从 2003 年起之后的 10 年左右时间,中国基本构筑起了以公共财政支持为主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但仍然留存了显著的城乡二元痕迹。 2014 年以来,以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为标志,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体系的一体化工作开始启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体系开始构建,旧体制的遗迹终于开始了彻底的消除。 但在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仍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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