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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救济法律制度的创新思路
引用本文:陈苇,石雷.离婚救济法律制度的创新思路[J].社会科学辑刊,2013(1):52-56.
作者姓名:陈苇  石雷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司法部科研项目(09SFB5019)
摘    要:2001年我国修正《婚姻法》后,确立了家务有补偿和无房保护等制度,但有关离婚救济制度的某些法定条件过于严格,导致被适用于救济离婚当事人的较少。在经济救济和离婚赔偿制度上应借鉴外国立法经验,适当放宽法定条件,在现有的制度基础上确立新的举证标准,在经济制度上考量多方因素,确立新的救济条件。

关 键 词:离婚救济  经济补偿  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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