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存同求异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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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宝印.试论存同求异思维[J].江苏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19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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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宝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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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存同求异”是作为“求同存异”的对立“物”而存在的,他们二者之间是既在“同一轨上”又不在“同一轨上”运行的两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 (一)本质规定不同 所谓存同求异性思维,其含义是指肯定客观事物的“整体”、“一般”的共同本质和规律与寻求“局部’、“特殊”的本质和特点以及事物特异性的综合性辩证思维方式。 求同存异,则是寻求对客观事物认识的共同点和承认、保留对客观事物具有不同认识的思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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