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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四至一九八一年我国已婚育龄妇女生育率的变化
引用本文:李伯华.一九六四至一九八一年我国已婚育龄妇女生育率的变化[J].人口研究,1983(5).
作者姓名:李伯华
作者单位: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所
摘    要:妇女生育率的计算,涉及到两个变量:分子是婴儿出生数,分母是有关的妇女人数。按照分母中所用的是育龄妇女人数或仅是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妇女生育率又可分为育龄妇女生育率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率。 在未婚生育仅为个别现象的情况下,可以认为育龄妇女生育率与已婚育龄妇女生育率具有共同的分子。这时,育龄妇女生育率=已婚育龄妇女生育率×已婚比例。该关系式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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