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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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田.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建设[J].决策导刊,2006(2):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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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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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合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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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不断加强自身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确保检察权的全面正确履行,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检察机关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应准确把握执法思想、执法行为、执法作风三个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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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 能力建设 执法思想 检察机关 和谐 服务 六届四中全会 法律监督机关 执政能力 执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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