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艺批评标准的思考提纲 |
| |
引用本文: | 陆一帆.关于文艺批评标准的思考提纲[J].学术研究,1993(6). |
| |
作者姓名: | 陆一帆 |
| |
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中文系 |
| |
摘 要: | 一、文艺批评标准由文艺本质观及文艺功能观决定。文艺批评标准是由文艺本质观及文艺功能观决定的。有什么样的文艺本质观及文艺功能观,就有什么样的批评标准。儒家提倡“诗言志”和“文以载道”,着重文艺的教化功能,所以其批评标准是善,“思无邪”。魏晋时代提倡“诗缘情”,认为文艺不是代圣人立言,而是吟咏情性的,所以提出“诗赋欲丽”这个重形式美的标准。西方古代强调文艺是模仿、再现,所以批评标准着重符合客观真实。到了浪漫主义时期,认为文艺是“表现”,表现自我;抒发情感,批评标准便是情感的真实。我国现代长期以来认为文艺从属于政治,为政治服务,所以文艺批评标准是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这与我国古代文艺批评标准是一脉相承的。二、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的提法是不科学的。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