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问责官员复出制度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王琳,韦春艳.构建问责官员复出制度的思考[J].领导科学,2010(11). |
| |
作者姓名: | 王琳 韦春艳 |
| |
作者单位: |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 |
摘 要: | <正>问责官员复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复出指官员辞职、被撤职或免职之后重新任职。广义的复出指官员受到警告、记过、降级等党纪政纪处分,但之前已经或之后很快平级调任甚至升任他职。随着山西襄汾溃坝事故、三鹿奶粉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接踵而至,孟学农、李长江等多位高官或引咎辞职或被免职,继2003年
|
关 键 词: | 规范化 公开透明 官员 政府公信力 引咎辞职 制度设计 重大突发事件 制度化 法定程序 党政领导干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