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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和谐社会的德性基础
引用本文:刘曙辉,赵庆杰.宽容——和谐社会的德性基础[J].理论与现代化,2007,77(1):61-66.
作者姓名:刘曙辉  赵庆杰
作者单位:1. 清华大学哲学系,100084
2. 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02249
摘    要: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宽容的德性,但宽容因其概念本身的复杂性却面临挑战;只有明确分析宽容概念之后,我们才能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更好地培育宽容精神。宽容需要一定条件。宽容是行为者对于他(或她)所不赞成或不喜欢的人及其行为或信仰有能力制止却不制止的一种克制。我们可以从行为者是否有否定反应,区分宽容与冷漠;从行为者是否有能力制止,区分宽容与默许;从行为者克制的理由,区分宽容的三种姿态,即出于恩惠、出于尊重个人权利和出于承认;在审问克制的道德正当性的基础上,指出宽容的“悖论”正是宽容之难。

关 键 词:和谐社会  宽容  否定反应  能力  克制
文章编号:1003-1502(2007)01-00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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